(資料圖)
征求意見稿指出,互聯網應用程序應當在首次啟動時,通過彈窗等顯著方式向用戶告知個人信息收集使用規則,并在用戶充分知情的前提下,取得用戶同意規則的明確表示。
征求意見稿要求,互聯網應用程序不得通過調用通訊錄、通話記錄、短信權限收集使用用戶以外其他個人信息主體的個人信息,確需用于滿足通訊聯系、添加好友、數據備份的除外。互聯網應用程序向第三方提供個人信息的,應當取得用戶的單獨同意。
根據征求意見稿,互聯網應用程序應當為用戶提供注銷賬號的便捷功能。用戶注銷賬號的,互聯網應用程序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賬號注銷,刪除已收集的相關個人信息或者進行匿名化處理。
關鍵詞: 互聯網應用程序個人信息收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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