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1月30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臺州監管分局核準王邦平安銀行臺州分行副行長。
公告內容如下:
【資料圖】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臺州監管分局關于王邦平安銀行臺州分行副行長任職資格的批復
臺金復〔2026〕10號
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關于王邦同志任職資格核準的請示》(平銀杭發〔2025〕95號)收悉。經審核,現批復如下:
一、核準王邦平安銀行臺州分行副行長的任職資格。
二、你分行應要求上述核準任職資格人員嚴格遵守金融監管總局有關監管規定,自本行政許可決定作出之日起3個月內到任,并按要求及時報告到任情況。未在上述規定期限內到任的,本批復文件失效,由我分局辦理行政許可注銷手續。
三、你分行應督促上述核準任職資格人員持續學習和掌握經濟金融相關法律法規,牢固樹立風險合規意識,熟悉任職崗位職責,忠實勤勉履職。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臺州監管分局
2026-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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