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1月19日,邯鄲金融監管分局核準劉冠男邯鄲市城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理事。
公告內容如下:
邯鄲金融監管分局關于劉冠男邯鄲市城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理事任職資格的批復
(資料圖)
邯金復〔2026〕7號
邯鄲市城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
《邯鄲市城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關于劉冠男理事任職資格的請示》(邯城區信聯〔2025〕45號)收悉。經審核,現批復如下:
一、核準劉冠男邯鄲市城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理事的任職資格。
二、你聯社應要求上述核準任職資格人員嚴格遵守金融監管總局有關監管規定,自本行政許可決定作出之日起3個月內到任,并按要求及時報告到任情況。未在上述規定期限內到任的,本批復文件失效,由決定機關辦理行政許可注銷手續。
三、你聯社應督促上述核準任職資格人員持續學習和掌握經濟金融相關法律法規,牢固樹立風險合規意識,熟悉任職崗位職責,忠實勤勉履職。
邯鄲金融監管分局
2026-01-19
營業執照公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