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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網訊:2月3日,正榮地產控股有限公司發布公告披露,公司及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被多地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費措施。
根據公告內容,正榮地產控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金明捷被河南省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湖北省武漢市東湖新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等6家法院限制高消費,案號包括(2025)豫01執恢63號、(2025)粵0304執4343號、(2026)鄂0192執180號、(2025)滬0112執12636號、(2024)京02執2336號、(2025)蘇01執恢31號。限消內容包括不得選擇飛機、列車軟臥等非普通出行艙位,不得在星級以上等高消費場所消費,不得購買、新建高檔不動產,不得租賃高檔辦公場所,不得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不得旅游度假,不得讓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不得購買高額保險理財產品,不得乘坐G字頭動車組全部座位及其他動車組一等以上座位等9類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此外,財務負責人宋喜娥亦被福建省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福建省福州市馬尾區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費,案號包括(2025)閩01執985號、(2026)閩0105執66號、(2025)閩0105執1536號,限消內容包括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正榮地產表示,公司正就限消情況與相關機構積極溝通,此次限消暫未對公司日常經營及償債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但公司近期存在債務逾期、重大訴訟、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相關人員被限消等情況,部分債券未按時兌付兌息,風險尚未化解。公司將推進債務化解,配合各方工作,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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